1月24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在前期鶴壁、平頂山試點的基礎上,1月25日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在全省全面推廣“學法減分”措施,群眾可在“交管12123”手機APP平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通過網上學習并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以減免駕駛證記分。
當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對“學法減分”措施進行了詳細解讀。
“學法減分”申請范圍是: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區(qū)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qū)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并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
“學法減分”規(guī)則及流程是: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每次學習不得少于5分鐘,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最高可達6分。整個流程分為四個步驟,即網上學習考試申請、網上學習、網上考試、駕駛證減免分。
參加學習考試的內容包括交通違法行為判斷與案例分析、安全行車常識、高速公路駕駛常識、緊急避險常識等方面。機動車駕駛人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tǒng)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tǒng)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并退出考試??荚囄赐ㄟ^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警方表示,機動車駕駛人如果在用手機學習和考試的過程中因接打電話或其他原因切換出當前界面,學習或考試將會被中斷。同時以下情形,也將導致學習、考試不通過:隨機抓拍時未采集到人像的;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實人認證未通過的;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機動車駕駛人對于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收到審核結果后24小時內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并告知復核結果。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說,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的相應學法減分時段無效,3個記分周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同時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記者 李鳳虎)